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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之間誰該付錢?

情侶們出去約會或旅遊原本是很浪漫開心的事,但如果兩人沒有默契,當拿到帳單時,可能就是尷尬的開始,到底誰該付錢?男人付錢已經不再是天經地義,但各付各的又傷感情。交往初期在這問題上若沒達成共識,一起生活後只會有更多的帳單要繳,更多的責任要承擔。

感情需要雙方付出

一段感情要維持,不能只是單方面的付出,而是雙方都要有貢獻,而這付出,指的不只是感情上的付出,也包括生活中的一切,而金錢也包含在這裡面。不要說是另一半,如果一個朋友每次出去吃飯或看電影都要你付錢,你還會繼續跟他做朋友嗎?反過來,你會每次出去玩都要你死黨或閨蜜買單嗎?不會吧?朋友都不應該佔朋友便宜,更何況是情侶?

交往不是賣身

只有妓女跟牛郎才會要客戶付錢,兩個人一起出去吃喝玩樂,兩人的時間都不是不值錢,憑什麼要單方付錢?出去玩如果真不願意付錢,那還是去賣身好了。之前有網友因為要求 AA 制而被女友反駁做愛沒在跟他計較,做愛是兩個人都能享受的事情,又不是只有一個人爽,如果只是一個人爽,不是有人性冷感就是有人太弱,性事上這麼不合還是早點互相放生好了。最近也常常看到一些要求男方婚前過戶財產的新聞,實在是太好笑了,如果他真的蠢到把財產過戶給女方,還會有誰想要跟他繁衍下一代?

過度補償

一個條件好的人,不需要利用金錢去討好另一半,而會刻意用金錢去討好另一半的人,條件可能也好不到哪裡去,所以才會利用金錢來補償其他方面的不足,寫到這裡又想到土豪哥。兩個人在一起,大致上條件上都差不多,他沒比較帥,她沒比較美,憑什麼老是要單方付錢?

男女平等

這是一個男女平等的社會,至少我們朝著男女平等的目標前進,而權力及義務是無法分開的,男女要平權,第一條件就是要義務上的平等,不然就不是真正的平等。提到義務就會有人說什麼男人不用生小孩,男人想要生還沒辦法,至少女人有這選擇,生不生小孩是女人的自由,沒人拿槍逼著女人懷孕生子,也沒人阻止女人請代理孕母或領養,更不要說什麼生小孩是天經地義的事,一百多年前誅九族、裹小腳也是天經地義的事,幾百年前美國把黑人當奴隸、教廷把科學家燒死也是天經地義的事,並不代表這是對的,如果要這麼守舊的話就別提什麼平權平薪。而當男人要女人在金錢上多付出時,自己也必須在其他方面付出,煮飯、做家事、帶小孩不應只是女人的責任,而是要雙方共同承擔,更何況現在同性情侶這麼多,感情中所含帶的責任早就不該分男女。

不一定要平分

兩人真的在一起,除了金錢還有許多其他瑣碎的事,飯要有人煮、家事要有人做、車子要有人洗,所謂的公平並不代表每件事都要平分,也許有一方賺的錢較多,金錢上多付一點無所謂,另一方在其他方面多付出一點就好。又也許,有一方待業中或待在家裡帶小孩而沒收入,那總不能要他出錢吧?總而言之,只要兩人有默契及共識,有心付出最重要,沒有必要任何事都斤斤計較,算的分毫不差。

結語

講這麼多,跟一個剛交往的人去約會到底誰該付錢?很簡單,是誰約誰,誰就先付錢,但如果出去幾次後,另一方沒有回饋的意思,那還是早點放生吧,正式交往或結婚後,更別期待他會有所付出了,因為一起生活後責任只會更多。一個真正愛你疼你的人,不會捨得讓你勒緊腰帶來花錢在他身上的,反之,你真的疼愛一個人也不會捨得讓他省吃儉用來花錢在你身上。最後,如果你希望你另一半在金錢上多付出,那你也得能力範圍內去分擔其他方面的責任,這樣才是真正的公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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